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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发表时间:2017-07-26 09:49:19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2017年,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0件。其中: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会办3件;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1件、协办3件;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3件、协办10件。根据《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报送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主办的第43号《关于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办理责任

一是进行专题研究。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具体办理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办、答复等工作。三是强化责任分工。把办理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按建议提案涉及内容和科室、局属单位职责分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科室)和承办责任人,规定具体的办结时间和质量要求。增强责任感,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沟通,提高办理效率

为真正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提高办理效率。一是办前征求意见。在建议提案办理前,各承办单位(科室)主动与代表和委员联系,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原意,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建议和提案的准确意图,确定承办方案。并通过走访,同代表和委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在一些具体问题上通过解释和交换意见,取得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为研究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确保了建议提案的高效、顺利办结。二是办中实时监督。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加,现场监督,让代表和委员实时见证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以其亲身经历感受我们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态度和工作力度。三是办后及时回访。建议提案办结并拟好回复后,为了保证代表委员能及时收到复文,了解办理结果,同时便于我们当面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进行办后回访,安排承办单位把答复文件和征求意见表逐一送到代表和委员手中,请代表和委员当面签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