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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改革试点城市



发表时间:2017-11-28 19:07:06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7252号),石嘴山市被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区)之一。目前,在54个试点市(区)中,我市是宁夏唯一试点城市,将与西宁市和第一批试点地区的兰州市、海东市共同探索西北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2016年,民政部、财政部决定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一批地区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将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经验,引领带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为支持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中央财政将给予试点地区3000多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软环境和软实力发展,以及硬件设施建设。

市民政局结合全市实际,对健全养老组织领导、建立特困养老制度、丰富养老供给主体、探索“互联网+”养老、强化养老志愿服务、推广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监管、探索多渠道养老模式、完善政府投入机制9个方面进行探索规划,制定详细的试点工作设想,大力宣传我市养老工作成绩,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在自治区民政厅筛选和全国专家评审中,因良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基础,我市脱颖而出,被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大胆创新,进一步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不断探索“互联网+”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各种有效应用模式,推广智能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统筹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长效服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健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其中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供稿人: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