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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四个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发表时间:2017-12-08 19:36:07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民政局

       今年以来,平罗县民政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采取“四个一”措施,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完善一套体系,编密织牢困难群众保障网。县人民政府成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制度从碎片化向体系化转变,用政策和制度编密织牢困难群众最后一道保障网。

       二是设立一个窗口,实行“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畅通救助渠道,在全县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统一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实现“一门受理、协调办理”。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规范城乡低保、城乡高龄等困难家庭建档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使符合条件的特困求助对象在遭遇困难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有效帮助。

       三是搭建一个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精准救助。搭建“宁夏民政云”家庭经济状况信心核查系统平台。目前,已实现与人社、公安户籍、车管等部门的线上信息共享,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9家银行手工核对救助对象家庭存款,促进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

       四是抓实一项公示制度,促城乡低保公开、公平、公正。为有效防范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行为,结合《民政局印发的村居干部及直系近亲属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实救助备案、公示制度,促进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平罗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171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896.9万元;特困供养人员689人,发放供养经费394.44万元;实施医疗救助431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63.8万元;临时救助4085人,发放救助资金435.63万元;为2084名城乡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183.92万元;为3763名残疾人发放1-10月份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47.24万元。


                    (供稿人:石明平)